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当前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工作,减少人员外出流动、聚集。经我厅职改办研究,决定将主管部门审核时间延长一周,截止到11月19日。
特此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