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数智工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组答辩的通知
各申报人员:
经研究,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数智工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答辩事项通知如下。
答辩时间
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
答辩地点
成都市芙蓉饭店(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过街楼街99号)。
三、有关事项
(一)请参加答辩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好口罩,携带《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检测表》(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于2022年5月19日8:30之前到答辩地点,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
(二)严格落实四川省疫情防控措施。参加答辩人员在答辩前14天内有境内A类、B类地区(本人若属于B类地区:(1)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需按四川省疫情防控要求完成7天居家隔离,第1、3、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呈阴性。(2)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需完成3天2次(间隔24小时)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或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或接触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答辩;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参加答辩。请有以上情况以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需参加答辩人员及时与我厅职改办联系。
(三)因疫情防控需要,为了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本次答辩不再采取集中抽签的方式进行,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评审编号顺序进行答辩,请大家谨记自己的评审编号。
(四)我厅职改办将通过网络、QQ群、短信等方式提醒答辩人员参加答辩。未参加答辩的,视作自动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
(五)省外来(返)川人员需入住芙蓉饭店的答辩人员,请提前2天与酒店联系,了解相关四川防疫期间的住宿规定。
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028-86261527;
芙蓉饭店电话:15882478126
QQ职称咨询群:242360541
附件:1.答辩人员名单
2.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监测表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
答辩人员名单
电子21001 吴方园
电子21003 刘兵
电子21004 王炼
电子21006 周江涛
电子21008 胡静
电子21009 胡敏
电子21010 钟屹
电子21011 王宇
电子21018 仁青康珠
电子21021 钱程
电子21031 陈宏
电子21032 许超明
电子21033 张佳强
电子21036 夏彬策
电子21037 卢红志
电子21039 赵军
电子21043 彭宏
电子21045 史晓岩
电子21046 邓依荞
电子21048 姜波
电子21051 吴雪燕
电子21055 董清洁
电子21056 陈浩
电子21058 罗钧议
电子21059 郭伟
电子21060 褚慧
电子21061 孙岁
电子21062 刘亚东
电子21063 李中宇
电子21065 孙革
电子21069 裴明
电子21077 郑勇
电子21078 徐晓
电子21080 李泽鹏
电子21084 何晓荣
电子21087 向书德
电子21089 罗栋
电子21093 贾琨
电子21094 王宝莹
电子21095 汪强
电子21099 于寒冰
电子21100 丁钢
电子21107 张敏
电子21108 李德春
电子21109 冯勇
电子21111 张鑫
电子21118 雷钊
电子21120 陆奎霖
电子21124 姚波
电子21125 马丽
电子21128 张浩
电子21131 李海亮
电子21132 戴东毅
电子21135 李浩
电子21137 袁行超
电子21141 刘岗
电子21146 王俊海
电子21147 甘宇
电子21149 曾鸣
电子21156 赵荣
电子21159 杨兴俊
电子21160 谢清秀
电子21164 袁胜利
电子21173 严云
电子21176 唐娟
电子21177 于少利
电子21178 甘科
电子21181 张小林
电子21186 苏轲
电子21187 孙娇
电子21189 罗滔
电子21190 赵荣
电子21195 宁贵敏
电子21198 孙晓明
电子21200 邹丹
电子21207 佘红艳
电子21208 黎建
电子21210 李强
电子21212 沈春波
电子21213 杜浩然
电子21217 康敏
电子21218 赵奎
电子21224 蔡文婷
电子21237 周阳
电子21238 郭黎
电子21239 付杰
电子21244 李曦
电子21245 黎劲松
电子21246 韩春林
电子21247 陈惠琼
电子21255 向建军
电子21256 费越
电子21257 叶飞
电子21258 李小军
电子21262 肖静
电子21265 李彪
电子21273 唐泓
电子21279 周琦
电子21284 刘国立
电子21292 辛惠娟
电子21293 刘俊
电子21295 曾莉
电子21297 唐宇师
电子21300 刘昌开
电子21303 阳易洪
电子21305 姚清勇
电子21306 黄信云
电子21308 王天毅
电子21312 罗峰
电子21324 陈樾
电子21325 陈礼念
电子正21001 卿立银
电子正21002 杨国华
电子正21003 高翔
电子正21023 李军
电子正21025 段纪萍
电子正21026 刘柏良
电子正21027 陈雷
电子正21032 程巩绪
电子正21033 杨波
电子正21034 姜明辉
电子正21036 唐家明
电子正21037 李汶隆
电子正21038 刘刚
电子正21039 荣沫
电子正21041 杨建伟
电子正21042 向明飞
电子正21043 田才林
电子正21046 邓文科
电子正21047 谢京华
电子正21049 张中南
电子正21050 郑超
电子正21052 李驹光
电子正21054 陈斌
电子正21055 欧刚
电子正21056 冯暄
电子正21057 胡恺
电子正21058 刘永刚
电子正21059 王斯梁
电子正21060 王锐
电子正21061 魏裕磊
电子正21062 李丽娟
电子正21063 李华琴
电子正21070 许源源
电子正21071 包琼勇
信息正21001 牟俊
信息正21002 赵明峰
信息正21006 刁枫
信息正21009 钟建
数智正21001 王春鹏
数智正21002 陈垦
数智正21003 唐勇
数智正21004 陈非
附件2
流行病史学筛查和症状监测表 | ||
单位(加盖公章): 答辩人员签名: | 手机号码 | |
筛查内容 | 有/是 | 无/否 |
1.在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或接触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 | ||
2.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或境内新发本土病例所在地级市旅居史或接触史的,未排除感染风险者。 | ||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 | ||
4.有聚集性发病(会前14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者。 | ||
5.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 | ||
6.有发热(体温≥37.3℃)、寒战、咳嗽、咳痰、咽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黄疸、嗅觉或味觉减退、皮疹、黄疸等症状,未排除传染病者。 | ||
7.会前14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电话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或健康码、行程码有异常者。 | ||
注:请认真阅读表格内容,并在表格对应栏目类划“√”,如有其他情况请另附说明。 |
附件3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手机号码 | ||
本人承诺: 1.本人没有被诊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官方当日最新发布数据)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官方当日最新发布数据)。 5.本人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6.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7.本人若属于B类地区:(1)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已按四川省疫情防控要求完成7天居家隔离,第1、3、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呈阴性。(2)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已完成3天2次(间隔24小时)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
说明:
1.官方当月最新发布数据,各省份确诊病例数可登录防疫办等网站查询。
2.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承诺书落款时间应为面试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