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轻中评委〔2017〕01号
各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四川省轻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按照工作安排,定于8月启动2017年度轻工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二)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4年。 (三)任助理工程师以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或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技术成果材料。 (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六)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够灵活的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实际工作。 2、研究,设计部门 (1)有独立承担较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二、评审专业 食品生物工程、酿酒工程、粮油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轻工产品开发设计与制造5个专业。 三、评审对象 原则上评审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参评上述专业的省级部门或市州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职改办出具委托函,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委托我中评委评审。 四、评审程序 (一)申请与推荐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联审,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成果业绩、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经单位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及以上)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推荐至中评委。 (二)初审 中评委办公室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三)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 (2)破格晋升(破格主要指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和未到达规定任职年限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符合工程师基本申报条件,但成果共用发生争议、材料与实际工作有出入、论文需核实的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者; (4)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申报者情况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组评议 中评委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定会。 (五)评审会议 中评委评审,评审结果报省经信委职改办审查。 (六)省经信委职改办审查 省经信委职改办审查通过发通知到省食研院或申报者所在单位。 (七)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者单位或个人接到中评委评审通过通知后,到省食研院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中级职称证书由省食研院到省经信委职改办办理。 五、申报材料 (一)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 2、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3000字左右); 3、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4、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专业论文、论著或译著; 7、彩色免冠二寸近期正面照片二张(反面写上姓名及单位); 8、近3年的年度考核表。 9、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计算机、外语资格及公开发表论文本次评审不作强制要求,如有相关资料可以附在材料后作评审参考。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审核原件,且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三)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而业绩成果非常突出的人员,应依据《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出具破格推荐报告。 (四)所有评审材料可一式两份,申报一份,单位或个人自留一份备查。申报材料须按《材料目录》(附件)要求装订成册。中评委工作人员与申报人员当面清点材料,完备手续,审核完原件后立即归还申报者。评审材料不齐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评审未通过人员其《评审表》不再退还。 六、申报安排 (一)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七、其它事项 评审工作联系方式: 地点:成都温江杨柳东路中段98号 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孙老师 江老师 联系电话:028-82761120 网址:http://www.scaffi.com/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4、工程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5、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登记表 四川省轻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0一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