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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轻工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09

四川省轻工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委会                                           


       川轻司中评委〔2021〕2号

化委员会党组文件

四川省轻工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级职称申报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四川省轻工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按照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11月启动2021年度轻工业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对象

(一) 四川省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非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的省级部门或市州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参评的,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出具委托函,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委托我评委会评审。

(三)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所在单位审查后应将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写出内容详实、具体的综合推荐材料进行推荐至中评委。

二、评审条件

(一)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二)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三)年度考核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2.任现职以来,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四)任助理工程师以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或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技术成果材料。

(五)外语、计算机要求

1.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2.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的,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明确表示意见。

3.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要求的,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明确表示意见。

三、评审专业

(一)轻工工程

轻工产品开发设计与制造、食品生物工程、酿酒工程、粮油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

(二)化工工程(化工工程、有机化工)

精细化工、生物化工、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生物工程、生化工程

(三)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计量测试、危险化学品鉴定、食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纤维及制品质量检验、标准化研究、质量管理与审核、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等

(四)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

陶瓷(包括结构陶瓷、功能陶瓷、日用陶瓷)、耐火材料、玻璃、水泥(包含水泥混凝土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包含各种新型轻质板材、装饰装修材料、保温吸音材料、防火材料及其它化学建材制品)、复合材料(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含特种玻璃纤维)、人工晶体及制品等专业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初审

中评委办公室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复审

中评委对初审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三)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

2.破格晋升(破格主要指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和未到达规定任职年限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符合工程师基本申报条件,但申报材料与实际工作有出入;

4. 评委会根据申报者情况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四)专业组评议

中评委的专业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五)评审会议

中评委评审,评审结果报省四川省经信厅职改办审查。

(六)四川省经信厅职改办审查

四川省经信厅职改办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四川省经信厅职改办发通知到四川省轻工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或申报者所在单位。

(七)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者单位或个人接到四川省经信厅职改办评审通过通知后,到四川省轻工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中级职称证书由四川省轻工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到四川省经信厅职改办统一办理。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年度考核材料。

(三)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四)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文件、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单位需审核原件,且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五)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六)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专业论文、论著或译著或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

(七)彩色免冠二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反面写上姓名及单位)。

(八)中央在川单位委托评审的,应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送委托书一份。

(九)高校委托评审的,所在院校应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送委托书一份。

注: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关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一份纸质档、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档。纸质档要求装订成册,电子档以“工程师 评审专业大项 评审专业小项 姓名”名字发送指定电子邮箱中。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200元(含答辩费60元)。

八、申报安排:

(一)提交时间: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1月20日

(二)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三)其它事项: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白马寺街19号

联系人:杨老师 陈老师

邮箱:yangshu@sclii.com、chenjuan@sclii.com

联系电话:028-83417715




                                                                                                            四川省轻工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破格审核表》 .doc

《评审申报材料目录》.doc

《同行专家评议》.doc

《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