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程机械安全协会工程技术 中级职称评审 信息管理系统
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27

川工设职[2018]1号


各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四川省工业设计专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按照工作安排,定于即日起启动2018年度工业设计专业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信执业,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和岗位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业设计相关专业助理级资格2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业设计相关专业助理级资格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工业设计相关专业助理级资格满5年。


2.取得工业设计相关专业助理级资格以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或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技术成果材料。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4.具备下列岗位之一的条件:


生产、技术管理岗位


(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够灵活的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研究,设计岗位


(1)有独立承担较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二、评审专业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下分八个专业方向分别是:


1.工业产品趋势及用户研究专业


2.工业产品外观设计专业


3.工业产品CMF设计专业


4.工业产品UI设计专业


5.工业产品模型设计专业


6.工业产品制造管理专业


7.工业产品结构设计专业


8.工业产品测评专业


三、评审对象


(一)省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二)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评审职称,已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通过代理人事档案的机构申报评审职称。


(三)因工作需要,申请参评工业设计专业职称的四川省属部门或四川省所属市州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职改办出具委托函,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委托中评委评审。


四、评审程序


(一)初审


中评委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复审  


中评委对初审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三)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破格晋升(破格主要指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和未到达规定任职年限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符合基本申报条件,但申报材料与实际工作有出入;


3.中评委及专业组根据申报者情况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组评议


中评委的专业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审会。


(五)评审会议


中评委评审,评审结果报省经信委职改办审查。


(六)省经信委职改办审查


省经信委职改办审查,审查通过的由省经信委职改办发通知到中评委办公室或申报者所在单位。


(七)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者单位或个人接到省经信委职改评审通过通知后,到中评委办公室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中级职称证书由中评委办公室到省经信委职改办统一办理。


五、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电子版 *附件2


(二)其他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2002年(含2002年)后毕业学历需打印学信咨询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等证明;


4.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


(三)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而业绩成果非常突出的人员,应依据《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出具破格推荐报告并填写四川省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3)。


(四)申报材料须按《材料目录》(附件1)要求装订成册。中评委工作人员与申报人员当面清点材料,完备手续,审核完原件后立即归还申报者。评审材料不齐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评审未通过人员其《评审表》也不再退还。


六、申报安排


2018年4月13日起,截止时间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评审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评审费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


(二)评审材料交送地址:成都市鼓楼北三街82号德盛大厦13楼 (四川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材料交付联系电话: 蒲老师  028-86717262   13880001107


申报咨询电话:周老师 石老师 028-87744211 


(三)附件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VyDfiI8FjJ2c6n0YCCy7sw


 


附件:  1.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四川省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