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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工程技术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时间:2017.10.31

1.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程技术工作,且聘任为高级工程师累计满5年以上。如果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是聘任高级工程师之后取得,则任职时间从取得学历时起算。

3.具有指导本专业其他高级工程师的工作,或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4.任高级工程师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有效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或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著作均正式出版。

5.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7.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有相对应岗位设置空缺才能申报。

8.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开展技术创新的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一、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三、四等奖以及国家科技进步二、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两项、二等奖三项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在全省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

4)任现职以来,主持开发、研制的新产品市场前景好,并成为本行业的主导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在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

5)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质量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鲁班奖等奖项一项或省级优秀设计、优秀工程质量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二等奖和天府杯等专业性奖项两项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6)产品技术开发、升级、换代适应市场需求,经省部级产品技术鉴定,其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7)获得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