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程机械安全协会工程技术 中级职称评审 信息管理系统
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09

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19〕254号)文件精神,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下半年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专业

冶金工程:钢铁冶金、冶金焦化、冶金实验技术。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质量检验技术研究、产[商]品质量检验、质量管理。

二、申报人员范围

四川省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非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的省级部门或市州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参评上述专业的,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出具委托函,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委托我评委会评审。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信执业,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1、学历专业与申报技术职称专业一致的人员,学历及任职条件如下:

(1)具备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在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

(三)论文及学术成果要求

需提供任现职期间由本人撰写的,能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技术水平及业务能力的代表作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可行性报告。论文等代表作是否公开不作统一要求。

(四)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

1、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做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2、 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要求的,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明确表示意见。

3、 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要求的,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明确表示意见。

(五)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任现职以来,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申报,直到连续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满足本通知“三、(二)”的要求

(六)能力、业绩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②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①解决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②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有关政策

破格申报必须符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和《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19〕254号规定的条件。

五、评审程序

(一)申请与推荐

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发现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技术成果等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核,核实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初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写出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各级审核部门和推荐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审核关,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品质,还应对申报人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业绩、资历条件进行严格审核,须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原件审验章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核日期。

(二)初审

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中评委办公室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三)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2、破格申报人员。

3、享受基层、援藏援彝、“四大片区”以及脱贫攻坚政策的职称申报者。

4、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学科专业组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5、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组评议

中评委的专业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评议。

(五)评审会议

中评委开展评审会议,评审结果报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查。

(六)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发通知到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或申报者所在单位。

(七)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者单位或个人接到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评审通过通知后,到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中级职称证书由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派专人到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统一办理。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

3、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4、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任职文件、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具有参评人员学术代表性的成果材料。

6、彩色免冠二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反面写上姓名及单位)。

(二)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2021年度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申报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而业绩成果非常突出的人员,应依据《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19〕254号文件出具破格推荐报告。

4、申报材料(包括职称任职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时间为截止接收材料时间。

七、申报安排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1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它事项

(一)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缴纳;答辩费在参加答辩时缴纳。

(二)联系方式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375号1号楼705。

联 系 人:马又琳

联系方式:15828004257


附件:1、工程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四川省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4、2021年度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