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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冶金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02

四川省冶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度冶金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川冶中评委〔2017〕01号

各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四川省冶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按照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7月15日启动。2017年度冶金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二)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3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三)任助理工程师以来,能反映中级职称需掌握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知识水平的论文。

(四)任职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重点总结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要求 3000字左右。

(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二、评审对象 及申报方式

(一) 中评委原则上评审四川省冶金设计研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参评下列专业的省级部门或市州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职改办出具委托函,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委托我中评委评审。

(二)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联审,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经单位集中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单位写出内容详实、具体的综合推荐材料进行推荐至中评委。

三、评审专业

1、冶金机械:机械设计、自动化仪表与系统。

2、冶金工程:炼钢冶金、冶金焦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粉末冶金、金属压力加工、冶金热能工程、耐火材料、矿物加工、重贵金属冶金、轻金属冶金、稀有金属冶金、材料与加工。

3、非煤矿山:采矿、矿建、地质测量、矿山通风、选矿、矿山机电。

四、评审程序

(一)初审

中评委办公室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复审   
 
中评委对初审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三)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破格晋升(破格主要指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和未到达规定任职年限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符合工程师基本申报条件,但申报材料与实际工作有出入;

3.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申报者情况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组评议

中评委的专业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五)评审会议

中评委评审,评审结果报省经信委职改办审查。

(六)省经信委职改办审查

省经信委职改办审查,审查通过的由省经信委职改办发通知到四川省冶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或申报者所在单位。

(七)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者单位或个人接到省经信委职改评审通过通知后到四川省冶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中级职称证书由四川省冶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到省经信委职改办办理。

 五、材料申报

(一)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

2、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

3、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4、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

5、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专业论文、论著或译著;

7、彩色免冠二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反面写上姓名及单位);

8、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审核原件,且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三)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而业绩成果非常突出的人员,应依据《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出具破格推荐报告并填写四川省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5)。

(四)所有评审材料可一式两份,申报一份,单位或个人自留一份备查。申报材料须按《材料目录》(附件)要求装订成册。中评委工作人员与申报人员当面清点材料,完备手续,审核完原件后立即归还申报者。评审材料不齐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评审未通过人员其《评审表》也不再退还。

五、申报安排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17年7月15日至2017年8月30日。

六、其它事项

(一)评审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评审费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

(二)评审工作联系方式: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0号 四川省冶金设计院研究院北二楼技术质量部

咨询和联系电话:028-85549012 冯主任

85557170 张老师

 


申报材料目录、评审表、破格审批表.doc


 

         四川省冶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